下列情况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
1.城市快速路主路、出入口匝道、立交转向匝道起点处,快速路入口加速车道后的适当位置,较长的桥梁、隧道入口处;
2.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行人较多的路段,因车速较快,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较高时;
3.急弯、陡坡、连续下坡等道路技术指标低于规范规定极限值的路段,路面损失、积水等路况较差或险要路段;
4.其他因交通管理或环境保护要求,对车辆行驶最高速度需要进行控制的路段;
根据需求,下列情况可设置可变限速标志:
1.受雾、寒风等天气变化影响较大的路段;
2.超载超限检测站预检后需要进行车辆引导时;
3.学校上学、放学的时段性要求限速时;
4.为减缓交通拥堵,采用速度自适应控制调整手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