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内容;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的设计应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其设计内容及深度应符合现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初步设计说明书应包括标志和标线设计的编制依据、实际规范、设置范围、设在原则、材料要求、工程数量以及下阶段需有关交通管理单位解决的问题。
初步设计图纸应包括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平面布置图、交通标志版面类型图、交通标志杆件类型图、交通标志基础类型图、交通标线类型图。各部分图纸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通标志和标线平面布置图应初步明确布置设置位置、标志种类、标志版面内容、标志支撑类型、标线类型及布置;
2.交通标志版面类型图应初步明确各类标志版面样式及版面尺寸;
3.交通标志杆件类型图应初步明确各类杆件的样式和主要尺寸;
4.交通标志基础类型图应初步明确各类基础的样式和主要尺寸;
5.交通标线类型图应初步明确各类种标线的样式及主要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