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标志的版面布置应信息明确、无歧义、简洁美观。
2.同类标志宜采用同一类型标志版面。设置于同一门架式、悬臂式等支撑结构上的同类标志,宜采用同一高度和边框尺寸。
3.当禁令、指示标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时,为必须遵守标志;但禁令标志中的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不得套用于无边框的白色底板上。对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标志视认条件受道路行驶环境影响较大路段设置的警告标志,宜采用套用于无边框的荧光黄色地板上的版面。
4.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余4种;快速路、隧道、特大桥路段的入口处,同一版面中的禁令或指示标志的数量不应多余6种。同一版面中禁止某种车辆转弯或禁止直行的禁令标志不应多余2种,若禁止车辆多余2种,则应增设辅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