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板应由底板.反光材料.滑槽.支撑件紧固件组成,外部或内部照明标志还应包括其照明系统和结构;标志的外形应美观,并采用统一的形式,各组成部件应牢固.防腐.耐用,紧固件应通用;
2.标志底板的厚度应符合强度要求,当标志底板面积大于或等于9㎡时,宜采用挤压成型或压边的铝合金板拼接制作;
3.标志板宜选用型铝.型钢等滑槽加固。
标志支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标志支撑件中采用的所有钢制部件均应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钢管顶端应封闭;各种支撑件的断面尺寸.连接部件等均应根据标志板面的大小.所设置地点的受风力及支撑方式来计算确定
2.标志支撑件的基础应按设计规范定点开挖,基础的金属预埋件必须进行除锈处理;基础的埋设深度和构造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3.标志板与支撑件应采用适当的连接方式,连接部件的设计应安装方便.连接紧固.保持版面平整。